在政采中投标文件可以明确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投产品(饮水机)生产制造厂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机关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许可》,如此可见办理该证书的重要性和判断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政策的重要性。
各项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
第十三条 产品材料及配方应当按照以下内容填报(可 根据具体情况增减):
(一)管材和管件、密封止水材料。
1.材料成份(化学名及成份比例,主要原料质量等级);
2.类型及规格;
3.适用范围(适用水压和供水类型);
4.使用年限。
(二)蓄水容器。
1.材料成份(化学名及成份比例);
2.防护材料成份(化学名及成份比例);
3.使用方法;
4.板块、胶条、支架的材质及组装要求;
5.材料的使用年限。
(三)无负压供水设备、饮水机。
1.功能;
2.水流程图;
3.各主要处理单元与所用材料的名称、规格、用量、使 用年限;
4.适用水质范围;
5.技术参数。
(四)防护材料。
1.配方中的成份(化学名及成份比例);
2.使用方法(含各组份配比、表干和实干时间,热固化 涂料标注固化方法及时间);
3.有效存放时间;
4.适用范围;
5.使用年限。
(五)水处理材料。
1.功能;
2.配方中的成份(化学名及成份比例);
3.适用范围;
4.有效期。
(六)化学处理剂。
1.功能;
2.配方中的成份(化学名及成份比例);
3.适用范围;
4.有效期(消毒剂应当提交稳定性试验报告);
5.技术参数(应当说明产品使用时.大投加量,以及相 应的有毒有害杂质或单体的含量)。
(七)水质处理器。
1.功能;
2.水处理工艺;
3.各主要处理单元与所用材料名称、规格、用量及使用 年限;
4.适用水质范围;
5.额定总净水量、净水流量、工作压力或进水压力(反 渗透和纳滤净水器应当写明进水压力范围,软水机应当标明 再生周期);
6.A 系列产品应当描述各产品外观差异,B 系列产品应 当描述各产品水处理部件差异及技术参数;
7.大型设备应当标注重量、外观尺寸。
(八)饮用水消毒设备。
1.功能;
2.饮用水消毒处理工艺;
3.各处理单元及所用材料名称、规格、使用年限;
4.适用水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