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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电磁灶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即将实施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 2021-12-10 二维码分享

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商用电磁灶具(以下简称“电磁灶”)的能效等级和技术要求,试验和计算方法,以及标 准的实施;本文件适用于单个或多个加热单元的电磁灶,其中单个加热单元的额定功率不超过35kW,额定电压不超过450V。;本文件不适用于家用电磁灶、拟用于特殊环境条件下的电磁灶(如腐蚀性环境或容易引起爆炸的环境)、室外用电磁灶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zui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4706.5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 全,商用电磁烤箱,灶和灶单元的特殊要求

3.术语和定义:GB 4706.5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商用电磁灶能效限定值:在额定工况和规定测试条件下,电磁灶热效率的zui小允许值。

3.2加热单元:电磁灶台面上,可放置器皿的具有独立加热功能的电磁加热部分。

4能效等级:电磁灶加热单元能效等级分为3级,其中1级能效zui高。当电磁灶额定功率(W)分别处在小于8 kW,大于或等于8 kW且小于18 kW,以及大于或等于18 kW且小于35 kW三个区间时,各等级的热效率值应不小于表1中所规定的数值。

商用电磁炉能效等级划分

5.技术要求

电磁灶能效限定值应为表1中3级所规定的数值。

6.试验和计算方法

6.1试验方法

6.1.1试验条件

热效率的测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a)在无空气强制对流的环境中进行试验﹔

b)环境温度:20 ℃士2℃;

c)相对湿度:45%~85%﹔

d)大气压力:86 kPa~106 kPa ;

e)电源:频率为50 Hz士1 Hz,电旅为(额定电压±1%)V,电压总谐波失真≤3%。

6.1.2试验用仪器、仪表和设备

试验用仪器、仪表和设备..度应满足试验条件要求﹐主要仪器,仪表应符合表2要求。

商用电磁炉能效检测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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